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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长春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播音、编导)2017长春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一、学校概况 长春师范大学坐落在美丽的北国春城——长春,是吉林省重要的基础教育、学前教育师资及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培养基地,是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点的省属师范大学,更是一所拥有悠久办学历史和光荣革命传统的高等学府。学校现有71个本科专业,覆盖文、理、史、教、管、法、工、艺、经济学九个学科门类。教职工1500余人,全日制在校生20000余人,目前面向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学校设有21个教学单位、14个研究所。 二、招生专业
三、报名条件 考生必须取得户口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艺术类专业报名资格后方可报考,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美术类及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要求无色盲;年龄要求不超过二十周岁(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具体体检内容以实际通知为准。 参加校考的考生需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指定的长春师范大学考点报名参加考试。如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相应专业有统考合格要求,考生所报专业统考成绩合格后方可报考我校校考;如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相应专业无统考合格要求,考生可报考我校校考。 除音乐与舞蹈学类(舞蹈学、舞蹈表演)、美术学、书法学专业只招文科艺术类考生外,其他专业文理兼收。 四、录取原则 艺术类各专业按文化课成绩投档。投档进线后按“文化课成绩的60%+专业课成绩的100%(专业课满分全部折合成400分)”计算综合成绩,专业录取时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和报考专业顺序由先至后的原则录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高的考生;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此录取原则有违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则遵循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录取原则。 五、有关规定 (一)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二)新生入学后,经复查有不符合入学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六、专业课考试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注:我校在省外设立的校考考点的报名及考试时间、地点、招生专业和招生范围陆续更新中,请随时关注长春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站。 七、考试科目及分值 (三)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满分400分) 1.即兴主持:现场抽取试题,准备5分钟,2分钟以内完成,满分200分。 2.稿件朗读:自备散文,满分100分。 3.才艺展示:小品、声乐(清唱)、器乐、舞蹈任选其一,题材自定,限单人表演,2分钟内完成,道具、乐器(钢琴除外)和舞蹈伴奏乐考生自备,也可无道具、无伴奏表演,满分100分。 (四)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满分400分) 1.面试:即兴评述。现场抽取试题,准备5分钟,2分钟内完成,满分200分。 2.笔试:(1)编导创意,满分100分;(2)作文,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五)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满分400分) 1.面试:话题阐述。现场抽取试题,准备5分钟,2分钟内完成,满分200分。 2.笔试:(1)故事编写,满分100分;(2)叙事散文写作,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说明:1.我校会于面试考试结束后在长春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公布考生面试成绩,考生自行选择是否参加由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考生面试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都合格后按年度招生计划1:4的比例发放合格证。如不参加体检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2.考生请于2017年3月初登陆长春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查询体检结果,如对体检结果中胸透、肝功化验、心电图三项检查结果有异议,考生本人可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学校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复检。其它项目不予复检。 九、艺术类专业介绍 (十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非师范类) 本专业培养具备多学科知识与能力,能在广播电台、电视台及其他单位从事广播电视播音与节目主持工作的复合型人才。实行“模块式”教学是我校播音主持专业的特色。课程设置包括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艺术学、播音发声、播音创作基础、广播播音主持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等。本专业毕业生面向广播、影视媒体及相关行业,从事新闻播音、专题播音及影视节目主持等工作。 (十六)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非师范类) 本专业开设传播学、新闻学、艺术学以及广播电视艺术学的专业课程,主要培养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具备广播电视节目编导、策划、创作、制作等方面的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较高的政治水平、理论修养和艺术鉴赏能力,能够在广播电视新闻机构及其他传媒、企事业单位从事广播电视节目策划、编辑、制作、撰稿、音响设计以及宣传、管理等工作的复合型、创新型人才。 (十七)戏剧影视文学专业(非师范类) 本专业培养具备戏剧、戏曲舞台和影视创作基本理论以及剧本创作和编导技巧能力,能在文化馆站、中小学、戏剧戏曲和影视相关学科领域从事创意策划、创作、研究、教学等方面工作的复合型、创新型人才。课程设置包括戏剧剧本写作、影视编剧、经典戏剧作品剧作分析、经典影视作品剧作分析、中外文学、中外电影史、表演导演艺术基础、视听语言、舞台美术基础、摄影摄像等。 (十八)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非师范类) 本专业培养具备较高的文化艺术素养和观察、概括生活的能力,能够运用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的技巧独立创造舞台和银幕、荧屏艺术氛围,具备戏剧、戏曲、影视和其他舞台演出的美术设计(含灯光设计、服装与化妆设计、布景绘制)等方面的能力,能在剧院(团)、电影厂、电视台、影视制作中心、广告设计与制作单位从事美术设计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主要课程包括空间造型设计、舞台设计、数字创意与角色设计、舞台灯光设计、影视模型与置景等方面。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31-86168222 联 系 人:李老师、赵老师 通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长吉北路677号招生工作办公室 邮 编:130032 学校网址:http://www.ccsfu.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cncnc.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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