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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师范大学2016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编导)浙江师范大学2016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学校概况 浙江师范大学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主的多科性省属重点大学,是浙江省首批五所重点建设高校之一,学校学科门类齐全,师资力量雄厚,办学特色鲜明,在《中国大学评价》课题组发布的2015年中国大学排名中,学校综合实力居第80名,稳居全国高校百强,在浙江省属高校中继续位居第2名。2005年获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等级。学校拥有博士、硕士、学士和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和研究生免试推荐权。校园环境清幽,绿树成荫,芳草似锦,与国家级风景名胜双龙洞交相辉映、相得益彰,是求知成才的理想之地。 学校规模 ■校园占地面积3300余亩,建筑面积100余万平方米 ■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25300余人,各类研究生5300余人,留学生近2000余人 ■现有19个学院,68个本科专业 学校地址: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邮 编:321004 招生咨询电话:0579-82282245 学校网址:http://www.zjn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zjnu.edu.cn 2016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
注:所有招生计划均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最后公布为准。 2016年艺术类专业考试科目及分值
2016年艺术类专业校考时间与考点安排
2016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4.编导类专业的录取:我校在河北、山东组织专业校考,在其他省份承认相关省份编导类统考成绩,具体如下原则如下: 组织校考的省份:对文化、专业成绩均合格的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及文化分均以750分为满分计算,专业分以100分满分计,具体折算方法为: 综合分=文化分×50%+专业分×7.5×50%; 承认省统考成绩的省份:对文化、专业成绩均合格的进档考生,按高考文化分从高到低录取。 5.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达到60分,如英语单科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可视情况适当降低英语单科成绩要求。 文化创意与传播学院 学院简介 文化创意与传播学院是在文化创意产业大发展、大繁荣和社会急需文化创意、传播、管理、经营人才的背景下创立的,是浙江师范大学年轻而富有活力的学院。 学院依托浙江师范大学人文、信息技术、艺术、管理等学科优势和一流的软硬件资源,围绕文化创意产业和现代传播新领域设置学科、专业,着力打造适应中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需要、“人文、技术、艺术融合”、“产学研互动”的新型学院。 学院现有广告学、戏剧影视文学、数字媒体技术、文化产业管理4个本科专业和民俗学、广播电视艺术学2个学术硕士专业,同时还拥有艺术硕士(广播电视、电影2个方向)、公共管理硕士(文化传播管理方向)等3个专业硕士学位方向。 学院坚持“以文化为基础,以创意为核心,以传播为手段”的办学理念,以“协同化、技能化、社会化、国际化”为手段,努力培养厚基础、强实践、富创意的专门人才。近年来,学生在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文科计算机大赛等学科竞赛中屡创佳绩,就业前景非常广阔,就业率名列学校各专业前茅。 学院网址:http://ccxy.zjn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579-82291987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非师范艺术类本科专业,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培养特色:微电影?网站?APP?动画?摄影?多媒体?这些你都想学习? 那就来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吧。本专业适应数字媒体产业发展需要,以数字影像、交互多媒体、网络多媒体、数字动画、虚拟现实等数字内容艺术生产为核心,艺术与信息技术结合,培养学生具有良好艺术设计素养和数字媒体生产技能,学生最终具备综合的数字媒体艺术创作能力。 就业前景:朝阳产业 大有作为 数字媒体产业是新兴的、复合的、蒸蒸日上的朝阳产业。人才短缺,正成为这一产业发展的软肋。毕业生可到各级各类传媒机构、音像出版单位、电信行业、影视动画、网络应用、游戏开发、软件开发、广告公司及各类企、事业单位的宣传、网络部门等单位从事数字媒体采集、编辑、设计、开发和传播等工作,就业前景非常广阔。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非师范艺术类本科专业,学制四年,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培养特色:拥有长达30年的电影教育传统。依托浙江师范大学的文化底蕴和艺术氛围,重视影视类学生人文素养和创作技能的培养。结合当下中国影视文化产业发展趋势,强调理论与实践并行,特别注重对学生剧本策划创作能力的培养。依托系统的课程设计,让学生在四年内掌握影视剧理论、剧本创作、微电影策划与拍摄、电视编导等能力。 学院培养的学生众多前往北京、上海、杭州等城市的影视公司就职;并有大量的学生考取包括北京电影学院、中央戏剧学院、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电影资料馆、暨南大学等在内的国内一流院校研究生。 就业前景:放飞影视梦想 演绎艺术人生 国内日益繁荣发展的影视文化产业为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人才提供充足的就业机会和广阔的职业发展空间。毕业生可在各级各类传媒机构、影视制作公司、文化事业单位、理论研究机构、音像出版部门从事戏剧影视文学创作、编导、表演、节目策划与制作、编辑、评论、教学及文化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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